根据联邦地方法院法官Paul W. Grimm7月13日发布的命令,电子烟制造商必须在10个月内提交上市前烟草申请(PMTA),否则其产品将被迫在市场上下架。
Grimme法官在5月份撤销了2017年的PMTA指南,并表示FDA将原定截止于2018年的PMTA申请推后4年,至2022年这一行为,没有遵守“行政程序”的规则制定流程。而且这一申请延迟是非常极端的,相当于放弃FDA的法定职责。
在下达的12页法律文件中,法官表示,电子烟厂商只有在截止到2020年5月11日之前的10个月内提交PMTA申请,其产品才能够获得继续销售一年的权利,而这一年时间将用于FDA的审核流程。但是,FDA可以根据“正当理由”免除相关产品的PMTA强制申请。
